三 、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重庆知目标任务均值 。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乡建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关于重要内容之一 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编制规划目标、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基本原则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二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其中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
